问题是这些人很嚣张,开始扣帽子,什么太监横征暴敛,什么太监弄得民不聊生,什么皇帝与民争利。
这是哪跟哪啊,简直颠倒黑白。
大太监收钱,他们能看得上老百姓手里面的钱?
榨干了也没有多少钱不是!
这就好像跑一百个地方,向一万个家庭收费,也不如往马爸爸公司一座,打点秋风来得多啊!
这个道理谁都懂。
所以,万历和太监收税,弄得还是这些大户。
问题是,大明的大户是谁?
能得罪吗?
于是,万历挨骂自然就不足为奇了。
想起这些,崇祯皇帝再也不能淡定,连坐都坐不下,负手起身踱着方步,脑海里不停转动着,怎么办?
“温爱卿有何方法,赶紧说来?”
走动着,崇祯皇帝发现不对劲啊,温奸相这老货低着头,紧缩双眉,一副欲言又止难以抉择的模样,立马开口说道。
“皇上,臣以为,或许需要进行盐法改革,取消开中法,取缔徽商手里的根窝,才是长久之计。
可臣又担心,不知时机是否合适?又有谁可以取代徽商手里的雄厚资金?”
温体仁依旧思索着,缓缓说出心中的忧虑。
说起来,大明的盐法改革并非第一次,长久以后都在与时俱进。
明初,对百姓不错的老朱为避免权势仗势独占盐利,严禁食禄之家行商卖盐。
洪武二十七年,老朱下令,禁止公候伯及文武四品以上官员的家人、奴仆行商中盐,侵夺民利。
景泰五年,规定官员每人支给盐三千余斤,吏每人支盐五百余斤,以防官吏干预盐政。
此法制定后,盐务井然有序,国家获利较大。
后来,随着战事的进行,推出开中法。
开中法是指开边报中,即由官府公布条例,召商输粮食等物与边境地区,以盐作为报偿。
实行开中法的目的,最初主要是为了增强边境的军事储备,充实军饷,之后扩展到为救济水旱饥馑,囤积粮草。
每当边境军饷发生不足,或发生水旱灾害时,由户部出榜,召商输纳。
或令商运粮于指定地点,户部编制勘合和底簿,一式二份,一份交给发粮机关,一份发给各转运提举司。
商人纳粮后,由收粮机关将所纳粮数及应支盐数填给仓钞,商人持此仓钞赴各转运提举司。
转运提举司比对相符后,按商人所纳粮数给引,派场支盐。
商人得盐后自行运售。
以粮食换盐引,利用商人运粮纳米,充实边储,这就是大明代食盐开中法的主要内容。
开中法实行后,国家节省了大量的转运费,边疆粮饷也得到了保障。
由于开中法效果显著,不仅粮粟,凡属国家急需物资,皆令商人输纳中盐。
由此而衍生出许多新的制度,如纳马中盐、纳钞中盐、纳铁中盐、纳布中盐等等。
总之国家需要什么,就开中什么,盐随时随地成为国家与商人交易的媒介。
可自宪宗成化以后,吏治日益败坏,盐法亦日趋紊乱。
成化末年,权要门宦仗势以廉价买进淮、浙盐贩卖,谋取大利,导致官盐卖不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