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保留部分股份,作为财务投资者,但需同意退出董事会并支持新的管理团队。
这份要约既是橄榄枝,也是最后通牒——明确告知冯泰,控股权的易手已成定局,合作与平稳过渡是对各方最有利的选择。
许杰通过可信的中间渠道,将这份要约直接送达冯泰手中,并安排了秘密会面的可能性。
第四步:启动法律程序,改组核心权力层。
就在市场注意力被举牌、停牌和收购要约吸引时,真正的权力交接核心步骤已然启动。
苏婉作为旭日投资的法律与合规事务代表,率领着庞大的律师和顾问团队,正式向亚太银行公司秘书处及董事会发出了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书面要求:
一是依据公司章程及公司条例,鉴于控股股东变更,要求立即召开特别股东大会。
二是在特别股东大会上,提案重组董事会。
提案包括:建议现任董事长及部分与其关联紧密的董事辞职;
提名由旭日投资推荐的、具备丰富金融业经验和管理能力的新董事人选;
重新选举董事长,并提议由旭日投资提名的候选人出任。
三是要求银行管理层即刻配合,提供为评估银行当前真实经营与财务状况所必需的资料,确保过渡期信息透明。
苏婉亲自前往亚太银行总部递交文件,她身着剪裁利落的西装,态度不卑不亢,言辞专业严谨,身后是数名同样专业的律师和财务顾问,气场十足。
亚太银行原有的管理层和董事会,在绝对控股股东的法律要求和现实股权压力下,几乎没有抵抗的余地,只能启动相关程序,同意在短期内召开特别股东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