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谷也被孟书津的情绪感染,激动地给时卿呐喊助威。
宋玦认识时卿这个人。
一开始得知这个人,还是因为他的名字。
时卿。
这个名字听着耳熟。
想了一会儿,宋玦才想起来——c国时家的二公子,就叫时卿来着。
传闻说时家的二公子顽劣活泼,虽然看上去温柔善良,但是其实是一个很难相处的人。
慕慕居然可以在短时间里,与时卿建立起这样牢固的友情,简直就是不可思议。
虽然慕慕没有说,但是宋玦能感觉出来,应该还是有事瞒着他们的。
但是人家不说,他自然也无权过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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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台上,少年笑着看向观众席,眸子里带着暖暖的温柔:“希望各位都能够破茧成蝶,凤凰涅槃,获得重生。”
观众席上又是一阵热烈的掌声。
谁能想到,三年前的时卿,其实是真的得过自闭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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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时卿说只是跟纪慕依开玩笑,其实只是不想让纪慕依心疼。
实际上,时卿真的患有自闭症。
话少,冷漠,不喜欢与人交流,甚至想要和一切外面的环境断绝。
但是后来,老爷子带回来一个小女孩儿。
活泼可爱,就连笑容都是滚烫的。
起初她也是个小刺猬,不会向任何人求助,也不会向任何人展示自己的脆弱。
他懒得去管她。
有自闭症的他,很少去看别人的脸色,自己都是个病人,还渴望着去救谁呢?
直到后来,两人的破冰是因为时卿的生日。
纪慕依没有钱,但是却打工赚了一笔钱,用这笔钱给时卿买了一根钢笔。
钢笔并不是什么昂贵的材质,但是却花掉了纪慕依所有的工资。
纪慕依傻呵呵地看向时卿:“你喜欢吗?”
那时候,万花盛开,百川奔流,时卿分明听到了什么枷锁碎裂的声音。
“嗯。”
半晌,他才回了这样一个音节。
只有这一个字就足够了,纪慕依欢欢喜喜地跑着跳着离开,看起来心情很好。
这不是他第一次收到礼物,甚至礼物本身还并不是很昂贵高大,但是那个笑容,时卿记了很久很久。
那根钢笔,时卿到现在还在用它来写歌。
那时候,纪慕依只觉得是时卿的脾气不太好,不爱笑,看起来清冷高贵喜欢读书的性格。
但是她并不知道,时卿是为了她才选择克服自闭症,只是想要和她好好聊天而已。
这个秘密,时卿永远都不会告诉纪慕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