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七章 抓奸队长(2/3)

继续说道:“都睡到人家狐狸精家里去了,还不算重婚吗?”

我继续偷偷瞄着屏幕,说道:“重婚具有两种形式:(1)法律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构成的重婚。只要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不论双方同居与否,或是否举行婚礼,重婚即已形成。(2)事实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或关系)共同生活,虽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事实上已构成重婚。”

大姐说道:“这个死鬼应该不敢跟小狐狸精公开以夫妻名义生活,因为我们两个都是本地人,公开在一起很容易就传到我耳朵里的。刚才你还说到什么跟别人同居?这个总算吧。”

我说道:“偶尔去睡一两觉不算,经常去的话,可以算。你老公是偶尔去一两次呢,还是说经常去小三家里住呢?”

大姐说道:“我怎么知道什么叫偶尔,什么叫经常。”

我说道:“打个比方,一个星期去三天,叫经常,一个月去两三次,叫偶尔。”

大姐说道:“我也不知道他多久去一次,因为我找不到那个狐狸精住在哪里。”

我说道:“那你老公什么时候不回家,你总知道吧?”

大姐说道:“他有时候确实是出差,但是有时候不知道是不是骗我说是出差,我也搞不清楚。”

我说道:“那你到底是要抓小三,还是要离婚。”

大姐说道:“都要!我早就不想跟他过了,那怎么样才能离得成婚呢?”

我看着电脑屏幕说道:“应准予离婚的情形有如下几点,(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

大姐点头说道:“所以我要找到死鬼和狐狸精同居的证据,才能顺利离婚,同时拿到更多的财产,是这个意思吗?”

我说道:“是的。”

李健说道:“这个证据,我们可以帮你找到。”

大姐低头想了一下,抬头对我说道:“你跟香港电视剧里面的大律师一样,能不眨眼地背出那么复杂的法条,肯定是行家。”

李健说道:“何止是行家,应该说是专家,还是免费的。”
本章未完,请翻下一页继续阅读......... 请记住【鬼眼讼师】最新更新章节〖第八十七章 抓奸队长〗地址https://wap.bqg22.org/264/264887/88_2.html